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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樵自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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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樵自梳女

徐靖捷

       “自梳”是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流行在广东珠江三角洲一带的一种特殊的习俗,女子在适婚年龄,将自己的头发盘成髻,表示终身不嫁。梳起的仪式相当于一种守贞的契约,女子梳起之后,就要恪守贞操,不得再嫁,也尽量避免和异性接触,她们或是外出打工、或是在家干活,辛苦劳作,侍奉父母。到了暮年,她们不能在家中过世,家里也不能供奉她们的神主牌位。因此当她们年老力衰时,就会搬到“女仔屋”或“姑婆屋”中居住,在那里终老。这种习俗看似与主流文化格格不入,却又在珠三角的乡村中延绵不绝,直到建国后,在行政政策的干预下才逐渐消失。

       一般认为,自梳女出现于晚清。“自梳”顾名思义就是自己把头发梳起成髻,南海西樵镇当地又叫“梳起窦”。李宁利等学者认为梳起发髻这个仪式是婚嫁的象征。梳髻原本是成人礼,但是,女子成人之后,便可以婚配。现在女子出嫁之前,还要找年长的女性为其梳头,谓之“上头”,就是对这种成人礼的继承。而“自梳女”会强调一个“自”字,正是因为其并没有婚配的对象,而依然要梳起髻。因此,“自梳”这一仪式的出现,可以看做是想要保持独身的女子,与传统思想相调试的结果。

       前人认为女子自梳与珠江三角洲缫丝业的兴起有关。但是正如刘志伟在其对《华南丝区》一书的书评中指出的一样:“自梳女”和“不落家”是一种相当古老的遗俗,其流行的范围也不只限于工厂中的缫丝女工,,在农村中(如在机器缫丝业不发达的番禺县)亦相当流行。究竟是这些古老遗俗使机器缫丝业更易获得女工来源,还是机器缫丝业强化了这种遗俗,很难用一种机械的因果关系去解释。“不落家”是珠三角的女子在婚后继续留在母家,而不前往夫家居住的习俗,可以看做是女子独身的一种形式,清初大文豪屈大均的原配夫人即为不落家的妻子。既然“不落家”的风俗大大早于自梳女的兴起,那么笔者很难同意自梳女是因为缫丝业的兴起而产生的逻辑。为什么女仔还要采取“梳起”的方式保持独身呢?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可以从珠江三角洲家庭当中,子女要依照长幼之序依次结婚,而俗谓“阻头不便、跨头不祥”开始思考。

        在珠江三角洲,风俗是一户人家若有多个儿女,必须按照长幼之序来婚嫁。兄姊未嫁娶,延误弟妹的婚期谓之“阻头”;即弟妹嫁娶在兄姊之先谓之“跨头”。父母为了避免“阻头”或者“跨头”,则需要按顺序逐个为自己的子女婚配,民国《番禺县志》曰:“十二三岁即定婚”。而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女子自梳“多于此时为之”。女子为什么要自梳?因为父母没有为其挑选到合适的婚配对象,所以“自梳”并不是一种嫁娶行为。既然没有婚配对象为什么还要自梳?因为这个女子已经过了婚配的年龄,如果没有嫁娶,则会贻误弟妹的婚期。从这个层面看,“自梳”又被赋予了婚嫁的意义,梳起之后,则没有阻头、跨头的禁忌。梳髻具有两层含义:一是表示成年,二是娶嫁时的必经礼仪。李宁利等人也发现,女子梳起所要经历的仪式均与出嫁的仪式相同。自梳女虽然没有结婚,但是在各种乡村风俗和家庭仪式中,都可以以“已婚”的形象出现。不要贻误弟妹的婚期,这是女子梳起的其中一种情况。根据笔者的调查,不仅是亲兄弟姐妹之间不能阻头、跨头;在同祖父的堂兄弟姐妹之间也有这种禁忌。这种禁忌适用的范围如此之宽广,如果一个家族中的不同分支发展不均衡,造成儿女们的婚嫁时间不一,就会使得许多女子都因为“阻头”而选择梳起。值得注意的是,“阻头”、“跨头”的禁忌在实际生活当中其实只是规范女性。在访谈中笔者了解到,许多自梳女都是身为姐姐,因为弟妹要结婚,而自己又尚未出嫁,于是梳起来的。如果家中的兄长一直都没有结婚,父母一般不会为弟弟妹妹张罗婚事。这些女子既然是因为没有出嫁,不能“阻头”而梳起,表明她们原本没有婚配的对象,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她们不能以先结婚,然后“不落家”的方式保持独身。

       必须指出的是,自梳女之所以能够留在家中,与她是否能够为家庭带来收入,不至于沦为“吃闲饭的”至关重要。在珠江三角洲,蚕丝业成为了晚期以来重要的产业。特殊的桑基鱼塘的耕作方式,使得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出一套采桑、养蚕、缫丝、织布的生计模式,使得妇女在家庭劳动中的地位大大提高,为了家庭中不可或缺的劳动力。这个事情对于女性选择独身来说具有两重的意义,一是妇女能够独立地获得经济来源,支撑她们的独身生活;二是她们的娘家也会需要她们作为劳动力而不愿意让她们出嫁。

       无论是早期的脚踏缫丝机和后来的机器缫丝,都需要大量能共从事精细劳动劳动力,没有家庭羁绊的年轻女子正好满足了这一需求。缫丝业成为了吸纳包括“不落家”和“自梳女”在内的独身女子的主要行业。一些年轻的学徒进入了缫丝厂工作以后,耳濡目染之下又会让她们选择自梳的道路。很难说自梳的兴盛和缫丝业的兴起存在怎样的因果关联,在笔者看来这更像是“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恰巧在同一个时间点,两个事件结合在一起,相辅相成:自梳女推动缫丝业的发展,缫丝业的兴盛鼓励女性自梳。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后,珠三角丝价的下跌使得缫丝业受到了一系列的打击,日军对珠三角的侵略更几乎摧毁了缫丝业,许多女性劳动力被迫转移。许多自梳女背井离乡,到了大城市里面成为佣工,她们被称为“妈姐”。近至佛山、广州;远至香港,乃至东南亚都有妈姐辛勤工作的身影。

       当然,还有许多自梳女没有外出打工,她们就留在家中,种桑、养蚕、耕种、养鱼、缫丝、织机、绣花……总之,她们成为了家里不可或缺的劳动力。南海西樵有一句俗语,叫做:“家无自梳不富。”自梳女在现在人的印象中,有着勤劳能干、坚毅不屈的品质。尤其是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许多海外的自梳女为家乡的建设捐钱捐物,使得她们在乡村舆论中获得了很高的评价。

       笔者从2011年的7月起,在南海区西樵镇走访自梳女,经过大半年的努力,成功访问自梳女二十余名。经过对自梳女的历史“抢救式”的挖掘,我们还是可以得出对于今日自梳女形象的一点印象:

一、笔者采访到的自梳女大多出生于1920-1930年代,在解放前就已经梳起。她们成长的过程中经历了日军侵华、解放战争、以及解放后的一系列变化。如果说比她们年长一辈的自梳女是在丝厂遍地开花,自主意识觉醒的前提下选择自梳,她们这一辈人则要面对丝厂、丝偈大量倒闭,日军侵华时封港出洋无门等困难。所以笔者采访到的大部分自梳女都是在家务农,或者是有缫丝、织机的手艺,自己在家庭作坊中劳作。她们的家庭大多贫困,尤其是缺乏男性劳动力,而作为家中的长女,她们将养家糊口的责任承担了下来。笔者认为,这一代的女子选择自梳,大多是出于经济原因,她们是家中最重要的劳动力,这个角色决定了她们不能离开家庭。

二、自梳女勤劳能干的形象深入民心。解放后划定成分的时候,自梳女被划为“单干户”,由于没有家口的拖累,生产队在派工的时候,经常把自梳女和男性劳动力等同派工。在家里,自梳女也担起了照顾父母,养老送终的义务。她们的兄弟在结婚以后通常都分家出去单过,而自梳女一边要照顾年迈的父母,另一边还要帮兄弟照顾年幼的子侄。

三、自梳女年老的生活多凄惨。许多自梳女向笔者表示,现在想起来就会觉得以前梳起是做了傻事。很多自梳女现在可以领到政府的低保,每个月有一两百块钱的收入。这一代女性当年为了父母的家庭牺牲了自己组建家庭的机会,到了晚年的情况不禁让人唏嘘不已。

2014年4月14日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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