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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伟:以人为主体的区域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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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区域史的魅力——刘志伟、赵世瑜、温春来北京沙龙对谈》,《区域史研究》,2019年第2辑。题目为编者所加。

 

 

 

 刘志伟,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教授,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香港中文大学—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社会史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广东历史学会副会长。

 

 

       刘志伟:刚才温春来老师已经介绍了他主编的《区域史研究》的刊物,区域史研究是我们南方几个学校的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科多年来的研究特色。中国社会经济史的区域研究是厦门大学傅衣凌教授开创的研究方向。80年代中期,“六五”期间的国家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有一项是林甘泉先生牵头的中国经济史研究,断代研究由北方几个学术机构承担,区域研究则由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承担。从那时起,我们的研究就一直打着区域研究的旗号。一直到90年代前,中国历史、中国社会经济史,虽然也有地方性的研究,但一般还没有把区域研究作为一种方法、一种范式。而到现在,区域史研究已经成为学界普遍接受的一种研究风气了,不管叫不叫区域史研究,很多研究在方法上都采取了区域史研究的取向。当然,大家对区域史研究的认识,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也有很多不同的做法。今天我们借《区域史研究》的发布,再为区域史研究鼓吹一番。

 

       在这一辑《区域史研究》上,第一篇是我的一个访谈。关于区域史研究的问题,我在上面已经说了很多。今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还同时推出我的一本小书,是我过去多年写过的一些书评和序跋,由读别人著作借题发挥的一些议论,其中大多也都是关于区域研究的观念和方法问题,这可能就是出版社用区域史作为今天我们议论的主题的缘故吧。不过,这样一来,我今天其实也就没有更多新的想法可以讲了,但既然坐在这里,还是不能不勉为其难谈一点想法。

 

       虽然今天区域史研究已成风气,但是很多人理解的区域史,仍然循着历史学的惯性思维,以国家的历史为整体,把区域史理解为一种局部的、地方的、片段(甚至片面)的,或者理解为与国家历史不同的、社会的、民间的、下层的历史。这种惯性的认识,潜在地隐含着认为国家历史才是整体的、主体的、全面的、具有主导性的历史的理解。因而,区域史常常被看作只是国家历史的附属或补充,认为区域史研究只是作为研究国家历史的一种路径。最常见的说法是,国家太大,各种差异很大,所以需要先把一个一个局部的区域研究清楚,才能把握国家这个整体。于是,区域历史就只是一个比国家小的历史单元。在过去很长时间,区域史常常跟地方史混淆不清,很多时候互相混在一起,区域史被理解为就是地方史。有人认为,国家历史太大,不好把握,看不清楚,或者只看到一些上层的面相,而区域史比较小,可以看得细一点,看得精致一点,可以看到普通人、一些小人物或者细微的活动。这样说,当然也不能说不对,事实上现在区域历史的研究,确实是从很多细微处入手,确实是会关注很多具体的社会生活的细节,更多是聚焦在一些小的社会单元、一些小人物、小事件,从这些微观处入手,好像跟宏大的国家的历史不一样。

 

       然而,如果只是在这个层次上去理解区域史,把这一点看成区域史研究的旨趣所在,可能是对区域史的一个最大的误解。

 

       那么,所谓区域史是什么呢?首先我们要把“区域”定义为与“国家”相对而言的一个概念。但是,作为历史研究的单元而言,区域与国家在概念上的不同,不是大与小的差别,不是上与下的关系,不是整体与局部的区分。就规模而言,“区域”可以比国家小,也可以比国家大。例如所谓亚太区域,就比国家大,环南海区域,也比国家大。当然也可以比国家小,可以是一个山脉、一个盆地、一个流域,甚至可以小到一个乡村。那么作为历史研究的单元,区域的概念是什么呢?简单讲,就是一个区别于由国家统治辖境划出的空间概念。在人类文明史上,历史本来是一种国家纪事,所以国家作为一个历史单元或者一个历史主体,历史的空间概念就自然以国家为基础来定义,或者就是一个国家,或者由多个国家关系构成。

 

       但从19世纪以后,尤其是在20世纪迅速发展的新史学,越来越走出国家主体的历史范式,人成为历史的主体,以人的行为作为历史建构与解释的出发点。所谓的“区域”也好,“全球”也好,都是以人的活动、由人的互动形构出来的空间单元。在这样的出发点上,由于人的行为与互动可以有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层次、不同的内容,也就可以由这些行为和互动形成不同的空间的规划、空间的范围,也可以划出不同的边界。在这个意义上,甚至国家也可以被作为一个区域来解释,因为国家也是人的行为,也是由人的行为划出来,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国家,都是由人的行为划出来的。因此,区域史也可以包括以国家为空间单元的历史在内。

 

       在这样的一种区域史的意义上,所谓区域,就不需要去纠结怎样可以成为一个区域,区域的边界如何划分才是合理的。为什么?既然一个区域是从人的行为出发的,那么就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因素、不同的视角去影响我们做出的区划。当然,最常见的直接的因素就是地理环境和交通条件。比如说西南的山区可以看成一个区域,华北平原可以看成一个区域,根据流域划出来的,我们也可以说是一个区域。譬如,我在区域史研究一个访谈里谈到的例子,长江中下游是从流域去界定的区域,但我从自己的问题意识和关注点来说,我更宁愿采取各区域以湖区去界定的方法,因为它不仅只是一个流域的问题,可能在我的历史分析中,更有意义的是各个大湖,于是我倾向于更多关注湖区作为一个区域,这些湖区可能通过大江串联起来,但也可以由大湖联结成比流域更广大的空间地带,而湖中的人的活动更丰富、更复杂。这样,同样的一片地理空间,就可以由我们研究的人以及这些人的活动及其相互关联而构成不同的区域单元。

 

       区域史研究的所谓“区域”,虽然首先是以自然地理条件为天然的基础,但从以人为主体的区域史概念出发,尤其要避免将根据自然条件界定的区域僵化和绝对化,如果这样,那实际上又回到以国家为主体的历史模式上去了。人在特定的自然条件下、在具体的历史过程中发生的经济活动,交往方式和规模,形成的多种文化形态,丰富和动态的多元政治、军事、社交、物质交换、政治支配关系等,都会界分出不同的区域范畴。总而言之,区域史的历史单元的多元化,体现了区域史本质上是人的历史这一特性。

 

       既然区域史本质上是人的历史,“区域”的概念也就可以随着人这个主体而变动。可以这样说,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区域”。从一个村民的角度来说,他一辈子的活动和交往范围只在自己和邻近的村庄,他的区域范围就与一个到处走的商人不同。农民有一个农民的空间,商人有一个商人的空间,读书人有读书人的空间,官员也有官员的空间。同时,人的活动也是非常多样化的。同一个人,做生意的活动空间和参加科举的活动空间就不一样,可以划出不同的空间,形成不同的区域研究单元,划出不同的地域边界。更重要的是,我们作为研究者,研究“区域”既要以研究对象的行为为基础,又不可能只是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界定,更需要以我们提出的问题为归依,把研究对象的主体性与研究者的主体性结合起来,从人的行为实践和我们提出的问题出发建立空间范畴。例如我们面对上面所说的这个村民,如果我们把他与同他有种种关系(例如亲属关系)的商人的交往联结起来,从他们的互动中建立历史认识,从这个人的活动进入区域视野,那么构建的就是一个远比他的乡村广大的空间。

 

       因此,以人为主体的区域史研究不可能将研究区域的范围和边界凝固化。所谓“区域”,不但不是可以孤立的、绝对化划定出来的空间概念,而区域之间也是相互交叠、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在既有的研究传统上,我们已经形成一些经常使用的区域概念,国家是一种区域,地方行政区也是一种区域,市场圈也是一种区域,这些区域之间的界邻地区也是一种区域,还有方言圈、信仰圈等,这些应该是在研究中构建历史认知的范畴,而不是区域历史研究的前提或出发点。例如,我们现在做区域研究的学者,常常喜欢讨论国家与地方社会的关系,这其实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不同区域范畴相互干扰和叠加的过程的认识。

 

       区域研究的长处,在于它是一种更强调整体性的研究。相对于只局限在由国家范畴界定出来的国家历史,区域历史可以是规模更庞大、视野更宏观、结构更整体的研究。在研究实践中,区域研究的确会更多把视线聚焦在微观的事实上,但这种微观不是要切割历史的碎片,而是以微观的、细致的观察,贴近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情感和他们的行为,形成生动的、有理解力和解释力的历史认识。这种历史认识的形成,更需要一种宏观的视野和整体的史观。

 

       在这样的意义上,区域史究竟是比国家狭隘的历史,还是一个比国家更宏观的历史?在我看来是后者。以人为历史主体的区域研究相对于只以国家作为历史单元的研究,问题意识更大,因为区域研究实质上是一种全球史的关怀和研究途径。研究者在自己研究的区域范围里,方方面面、里里外外都要求观照,要把种种现象联系贯通起来,在不同的空间层次做整体的把握。这样一来在资料搜集、问题提出、研究视野到理论方法,都对研究者提出更高的要求。通过区域研究形成的见解,一定要引出更宏大的理论思考以及相关的历史见识。

 

       很多还正在考虑博士论文选题的学生经常会问一个问题:我该怎么选择一个区域作为我的研究课题呢?我想问题不是你选择哪个区域,而是你提出什么问题。你提出的问题,决定你选择什么区域,选择多大空间范围的区域,区域的边界怎么划定,都是跟着你的问题来的。很多时候学生会觉得,我碰到的现实问题,是资料太少,尤其做历史的,常常会遇到缺乏足够资料的难题。这点确实会影响到我们确定研究区域的选择。但这个问题其实可以通过转换提出的问题来调整。例如如果一个乡的范围没有足够史料,那就扩大到一个县,一个县没有足够史料,就扩大到一个省。随着区域的扩大,研究的问题要做相应的调整,在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上也要调整。两者之间可能是互为前提的。之所以要谈到这点,是想表达一个意思,即所谓区域研究,最核心的还是你怎么去把握历史。在这点上,我想谈一谈今天的主题,叫“区域史的魅力”。我们常说读史可以明智,区域史对于我们来说,可能增加什么知识乃至智慧呢?最直接地,我们可以只是出于对一个地方的兴趣,把这个地方的历史搞清楚,就可以在这个地方做导游了。但是,对于历史学者来说,恐怕我们不会只是以了解一个地方的历史为满足,我们的关怀,总是要落实到对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上。对于有兴趣从我们对现实世界的关怀出发,通过新的眼光、新的视角重新理解历史的研究者来说,我们从事区域研究,是要在自己学术的活动里,培养自己更深邃的历史洞察力和理解力,形成自己对历史和社会的看法。在我自己的研究经验里,区域史研究,的确是让我有一些与我们从经典的教科书里学到的、以国家为历史单元的历史不一样的收获。这一点,也许可以从今天这个活动介绍我的一本小小的集子中的文章看出来。

 

        这本小书,收录了我写过的与书有关的序跋和书评。我用“借题发挥”作为书名,因为我写这些书评和序跋时,大多没有全面介绍书的内容,而是借某本著作的话题,主要讲我自己对相关问题的想法。我这种做几十年研究的人,自然有一点读书的心得,这种点滴的心得,很多难在学术论文中写出来。其中除了自己不够用功以外,一个直接的原因是自己的学术边界是有限的,专业的研究很窄,但是平时读书、研究时想的问题、形成的思考,可能要宽得多。这样一来,自己的一些想法,在读到某种相关议题的著作时,就会涌上来,欲吐为快。于是就借别人的书为媒,发挥自己对于具体历史问题的想法。那么在这本《借题发挥》的小书里,里面二十几篇小文发挥了什么东西呢?我想大多是发挥了我在做区域史研究时产生的想法。我自己过去几十年来做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区域性的,小到一个乡村,大到一个海湾、一个山脉。通过对形形色色的区域的研究,我对历史的认识有了一些自以为新的看法。这里面谈的话题有点杂,但是在这些话题上,我自以为是在一般的传统史学研究、在以国家作为主体的历史研究里面不会这样去看、这样去想的,或者想这个问题会有不同的认识。区域史的视角,对于帮助我形成这些想法,可能是非常关键的。在这个场合,时间有限,不能一一举例。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看书里的文章,期待大家的批评。我先讲这些吧!

 

 

 

《区域史研究》2019年第2辑目录

 

学人访谈
科大卫 任建敏《区域史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科大卫教授访谈》
石志杭《区域史的魅力——刘志伟、赵世瑜、温春来北京沙龙对谈》
 
专题研究
张侃《近代亚洲海洋网络与在华韩人独立运动的展开》
黄志繁 张洪亮《科举、商业与文化:宋明以来地方家族的转型》
温春来《矿业、移民与商业:清前期云南东川府社会变迁》
张超《军阀派系政治中的中央与地方:1922年湖北省长更迭案探析》
 
书评
王洪      评张小军《让历史有“实践”:历史人类学思想之旅》
陈鹏飞    评范岱克《广州贸易:中国沿海的生活与事业(1700~1845)》
李培娟    探秘川西秘密会社——评王笛《袍哥:1940年代川西乡村的暴力与秩序》
王宇丹    评吴四伍《清代仓储的制度困境与救灾实践》
胡宇博    评刘诗古《资源、产权与秩序:鄱阳湖区的渔课制度与水域社会》

 

 
 

 

2020年4月17日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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